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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学处理公告

发布日期:2026-01-12访问热度:0

退学处理公告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关于印发<汝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学历管理规定>的通知》(汝职院字〔202427号)第十章第五十条未经批准连续 2 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以退学处理之规定相关系部及教务处认真清查及核实,拟对韩凯峰等11名学生作退学处理

学校多次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学生,但仍有部分学生无法通过上述方式送达退学处理决定,特此公告送达其退学内容,现将相关学生信息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公告时间:2026112-2026118

学生本人如对拟退学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公告期内向所在培养院系提出书面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学将于公告期结束后正式作出退学处理并注销学籍

特此公告。

附件:85a5c48c2d51ccebbae345b0ef72e825.gif拟退学公示学生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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