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教务处是负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负责建立健全各项教学管理、科研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编制学院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发展、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教材建设、教学评估、科研管理等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总结。
3.负责学院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组织新专业开发、申报和老专业调整工作。
4.负责组织各系(部、院)制定、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组织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实施性专业教学计划的实施。
5.负责学校各专业、年级教学任务的下达,编制全院的校历、教学进度表和课程总表,进行全院教 室调度,协调各系(部、院)间的教学安排,维护教务系统正常运行,确保日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质量的稳定。
6.组织各系(部、院)编制各类教学文件,落实各项教学任务,协调系(部、院)实施教学过程管理,检查落实执行情况。
7.负责全校学生教材的审核、统计和汇总工作,全校自编教材和学生实训指导书的审核。
8.负责学校的各级、各类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做好考风考纪建设工作,统一组织全校学生考试的命题、试卷印刷等考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学生成绩管理,做好学生成绩的汇总和统计工作,组织全校学生网络通识课程选课和成绩录入工作。
10.负责教学档案和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负责教师教学工作量的统计、审核工作。
11.组织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工作,组织开展校级教师技能大赛,校级以上学生技能和教师技能大赛。
12.负责组织各级各类教学质量工程项目、教改项目的建设管理和推荐申报、评审工作,负责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
13.协同人事处拟定师资引进计划,制定全院教师培养计划,建立和完善教师成长的激励机制。
14.负责组织开展各级各类教师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校内、省培和国培三级教师培养工作。
15.负责组织开展教师信息化教学能力提升工程建设,组织开展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教学资源库建设的评审、验收工作。
16.负责学生学籍管理、老生专业调整和毕业证办理工作。
17.负责上级部门科研项目(课题)和校级科研项目(课题)的申报组织、遴选推荐、监管和结题评审等管理工作。
18.负责各级各类科技成果奖和发明专利的申报组织、遴选推荐、报送和协调事宜。
19.负责学校科研项目(课题)经费使用和科技成果的审核、登记,承办科技成果统计报表编报和奖励工作。
20.负责校内、校外学术交流活动的组织与管理。
21.承办学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的日常工作。
22.负责全校的学术风气建设与管理,根据需要组织专家对校内教职工的科研成果质量进行评估、认定。
23.负责完成上级管理部门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